近日,浙江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發(fā)布2016年木家具產品全國聯(lián)動監(jiān)督抽查結果抽查了寧波、紹興、杭州等地區(qū)28家企業(yè)的28批次木家具產品,不合格2批次,批次不合格率為7.2%。產品不合格項目主要集中在木工要求項目。
浙江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提示:
1、消費者在選購家具時注意產品外觀標識和檢驗報告,同時要問清主要材質及工藝情況并在有效憑據(發(fā)票)中注明,并索要使用說明。“家具使用說明書”是商家必須提供給消費者的重要附帶產品。強制性標準GB
5296.6-2004《消費品使用說明 第6部分
家具》中規(guī)定,商家出售的家具必須配備使用說明書,家具使用說明中書應明確說明家具用途、適用環(huán)境,并標明所用材料、涂料實際含有的甲醛、鉛等有害物質釋放量或放射性控制指標等,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消費依據,更是日后維權的依據。
2、木家具標準GB/T
3324-2008《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》對“實木類家具”、“人造板類家具”、“綜合類木家具”、“全實木家具”、“實木家具”以及“實木貼面家具”進行了清晰具體的定義。消費者購買家具時應特別引起重視,問清楚自己購買的家具是那一類家具。必須認真對待,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防止商家摸棱兩可,蒙混過關。
3、聞氣味,比好差。通過比較氣味大小,來區(qū)分質量好壞。打開抽屜或柜門,通過聞是否有刺鼻的異味,如能聞到很強的刺激性氣味,表明家具甲醛或其它揮發(fā)性有害物可能超標,質量好的產品,有害物質限量控制較好。
4、注重家具工藝。家具連接是否牢固,修邊是否平整光滑,零部件旁板、門板、抽屜面板等下口處的可視部位端面是否有封邊處理等。啟閉部件,應使用靈活,不能有卡滯現象。(來源:人民網)